8月12日,海關總署發(fā)布了《關于開展2019年法定檢驗商品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工作的公告》。
公告稱,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(guī)定,海關總署決定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對法定檢驗商品以外的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。
抽查檢驗的商品范圍包括:
一、進口商品:文具用品、太陽傘、嬰童紡織用品(手套、襪子、布鞋、圍巾、圍兜、圍嘴、隔尿墊、床上用品等)、童裝、太陽鏡、保健枕、保健墊。
二、出口商品:節(jié)日燈串、電動剃須刀、電熱水龍頭、吹風機、器具開關、電烤鍋(電烤爐、空氣炸鍋等)、LED照明光源、仿真飾品、兒童滑板車、電動童車、毛絨玩具、兒童自行車。